根据长文明委〔2024〕1号文件要求,首届“美丽长宁人”暨第十届道德模范的评选工作,经过民主推荐、走访调查、部门审核,现已进入广泛征求意见阶段。为确保评选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现将拟提交县文明委审议的拟表彰对象名单予以公示,听取社会各界意见,接受广大群众监督。
如对拟表彰对象有不同意见或认为拟表彰对象不符合评选条件等问题,从即日起至9月6日前请通过书面、电话等方式向县文明办反映,反映内容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映情况应告知真实姓名,提供联系方式,以便调查核实。
通讯地址:宜宾市长宁县长宁镇竹都大道二段116号907室(县文明办)
联系电话:0831-4629336
附件:长宁县首届“美丽长宁人”暨第十届道德模范拟表彰对象公示名单
长宁县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2024年9月2日
长宁县首届“美丽长宁人”暨第十届道德
模范拟表彰对象公示名单
骆本刚 男 49岁 国家税务总局长宁县税务局高级工
吴 涌 男 56岁 长宁镇紫竹小区党支部支部书记、业委会主任;四川长宁竹海农村商业银行信贷管理部职工
龙 君 男 57岁 长宁县中学校教师
张红兵 男 53岁 长宁县农业农村局农业基础设施与装备股股长,正高级农艺师
易元良 男 56岁 古河镇新伍村党支部副书记、监委会主任、纪检委员
周映燃 女 53岁 梅硐镇应急办公室主任
郭兴莲 女 47岁 梅白镇义务教育学校教导副主任
张 敏 女 38岁 长宁县人民法院竹海人民法庭庭长


